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、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法律责任。
●买卖标的:炼钢二系列和轧钢4100mm宽厚板、2700mm板材、线材、棒材、型材产线等财物。
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重庆钢铁参加竞拍4100mm宽厚板出产线等财物的方案》。该竞拍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阅权限范围内,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● 2025年6月16日,公司与重庆钢铁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《财物转让合同》。
2025年3月27日,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重庆钢铁参加竞拍4100mm宽厚板出产线等财物的方案》,附和公司参加竞拍重庆钢铁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重钢集团”)持有的4100mm宽厚板出产线等财物。该等财物挂牌买卖价为人民币1,080,659,977.20元,公司参加竞拍不触及相关买卖,亦不构成《上市公司严重财物重组管理办法》规则的严重财物重组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发表于上海证券买卖所网站()的《关于参加竞拍4100mm宽厚板出产线等财物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5-003)。
2025年6月16日,公司与重钢集团签署《财物转让合同》(以下简称“转让合同”),以人民币1,080,659,977.20元(含税)购买4100mm宽厚板等财物,付出方法为分期付款,重钢集团许诺该等财物未设定抵押权。
转让合同收效及收到重钢集团开具的有用发票后,公司付出买卖价款的30%(含买卖确保金)及重庆联合产权买卖所买卖服务费,其他金钱按如下分期方法在一年期内完结付出,一起依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核算分期付款期间的利息,利随本清。
(1)第一期:2025年12月31日前,公司以不低于(含)人民币100,000,000元的金额付出买卖价款及相应利息;
(2)第二期:转让合同收效之日起至一年期满之前,公司付出剩下一切买卖价款及相应利息。
自转让合同签定之日起至财物交割完结之日止为过渡期。在过渡期内,未经公司书面赞同,重钢集团不得对财物进行严重处置或变更其用处。
自转让合同收效且公司完结买卖价款的30%(含买卖确保金)金额付款之日起5日内,重钢集团以现在的状况进行财物移送,两边一起签定财物交割书完结财物权属搬运。
公司主要是做中厚钢板、型材及线材等钢材的制作及出售。标的财物是公司出产经营的重要财物,其触及的钢铁产线契合国家《工业系统调整辅导目录(2024年本)》和国家产能方针要求。签定转让合同是为确保公司出产经营继续安稳,支撑公司中心主业高水平质量的开展、优化公司产品结构调整的重要行动。公司已依据现在财政状况和资金状况,就签定转让合同进行了审慎评价,整体以为公司具有购买标的财物的才能。
未来该等产线出产的产品盈余状况或许遭到职业方针、市场环境改变等要素影响,具有不确定性。敬请广阔出资者慎重决议计划,留意防备出资危险。